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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政后如何交纳营业税?

答:营业税的适用税率为5%,根据国税发[2006]74号文件规定:(一)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二)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地方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申请免税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免征营业税。(三)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执行销售非普通住房政策,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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