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调整了普通住房标准并于7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规定包括:普通住宅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成交单价坐落于和平区的低于7100元/平方米,河西区的低于6300元/平方米,南开区的低于6100元/平方米,其他区的低于5000元/平方米。。